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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企业芯能“爆冷”过会 监管加问询也无影响


4月18日,“身负”多项IPO监管问题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旧成功过会,成为继文灿股份后,又一家携带三类股东过会的新三板企业。

根据业内统计数据显示,芯能科技近3年来业务呈下滑趋势,但总体仍保持盈利模式。2015年-2017年度,芯能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41亿元、11.49亿元以及9。3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2亿元、1.07亿元以及1.05亿元。

虽然净利润呈下滑趋势,但仍满足最新流传的IPO指导标准:最近三年扣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主板当年不低于8000万元,中小创业板当年不低于5000万元。

据悉,芯能科技自2015年开始便筹划IPO上市

2015年9月30日,芯能科技正式挂牌新三板,随即在2015年10月20日便开始了上市辅导,2016年10月31日芯能科技再次接受上市辅导。

也正因为芯能科技挂牌新三板时的“集邮”策略,使得芯能科技由最初挂牌时的12名股东一下子激增到384名。截止2017年底,芯能科技股东户数已达396名。如此庞大的股东户数,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三类股东问题。对此,芯能科技采取的处理方式为:对于持股占比较大的进行清理,对于占比较小的进行穿透。

此外,芯能科技的财报及信息披露质量堪忧也并未对其过会造成阻碍。

根据业内信息数据显示,2016年与2017年,芯能科技就公开转让说明书、2015年年报以及2016年年报中的多项内容进行修正,为此还受到监管层的处罚。2016年7月19日,芯能科技宣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负责人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表示,芯能科技申报财务报表中对于已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在2015年年报中对该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2014年度营业成本追溯调增451.64万,调整后的2014年度净利润较申报报表减少383.89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的21.72%。芯能科技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申请挂牌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最终,芯能科技被股转系统出具警示函,其时任董事长张利忠、财务总监张子祥被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此外,芯能科技2017年年报也遭到股转系统的质疑,在2018年3月30日被出具问询函。股转系统在问询函中,要求芯能科技就收入结构变化、主要客户、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在建工程、存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人员变动等8方面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目前来看,股转系统的监管和问询显然未对芯能科技过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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